本篇文章由国家医学考试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执业医师能同时注册两个执业范围吗
无论是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还是其他多种不同方向的执业证书,想同时注册两个执业范围,几乎是不可能的。
目前关于医师执业范围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的依旧是原卫生部于2001年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
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1)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2)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一句话概括: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只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公卫医师和临床医师能够同时注册公共卫生类别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也只有这些机构中的临床医师能够最多申请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按照规定,一名医生无论是具备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资格,还是多个不同方向的执业证书,都只能选择一个证书和方向注册,其他的只能搁置。
此文章是由国家医学考试网(www.yxks.net)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1240620051,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