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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口腔类别)考官培训
为贯彻落实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执考水平,推动考试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2013年4月27日、5月10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分别在甘肃兰州、辽宁沈阳开展了两期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口腔类别)考官培训,培训对象为首席考官和总考官。口腔类别7位试题开发专家和中心试题开发及考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授课,来自全国31个考区的98名考官和50名考务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中心副主任郭京萍,主任助理、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刘蓉分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培训主要围绕2013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口腔类别)》和《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郭京萍副主任和刘蓉助理在大会中通报了2012年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情况,剖析了考试执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2013年工作提出了规范基地标准化建设、严格考官培训与执考管理、集中精力做好考务重点环节管理等要求。
考务与培训处副处长温吉元、刘茂伟在会上从考试基地设置、考官管理和考务管理三方面强调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务工作要求;试题开发处二处副处长王春玉介绍了口腔类别考试大纲和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变化,强调了考官执考要求;授课专家按照2013版考试大纲要求,详细讲解了2013年实践技能考试内容和评分变化,现场模拟了考试情境,对考官培训情况进行了考核,并认真讲评了考官们的考核结果。期间,培训班还组织考官观看了实践技能考试教学片、参观了当地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
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反映,2013年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培训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注重实效,很有效果。参加培训考核的98名考官,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均获得中心颁发的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技能考试考官合格证书。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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